两部门联合发文 支持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来源:中国水运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近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支持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自2026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支持30个左右城市(群)实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通知》指出,聚焦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6轴7廊8通道”范围,以铁路为骨干,以公路为基础,充分发挥水运、民航比较优势,加快建设综合交通枢纽集群、枢纽城市及枢纽港站“三位一体”的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系统,通过多式联运功能、跨方式转换效率、组织模式创新效力、综合运输网络整体效益四方面的进一步提升,增强重要战略物资和重点工业品的运输能力,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通知》要求,支持城市应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以及国家级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五年规划中明确的“国际性、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符合条件的城市可联合申报。鼓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城市联合毗邻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市申报。优先支持满足以下条件的枢纽城市(群):符合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要求和重大生产力布局需要;粮食、能源、矿产资源、先进制造等重点货类产业链贸易链运输链协同经济性强;多式联运功能突出。《通知》强调,相关地方应着力增强重要战略物资和重点工业品运输能力,以及相应物流通道集聚辐射能力,区分重点货类运输需要,设计最优运输链条,以经济、安全的运输方式为主,针对性地补齐多式联运短板。在此基础上,相关地方应结合枢纽城市中的主要港站类型,以及不同货物在运输时间、附加值等方面的特点和运输需求,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间进行组合,区分综合货运枢纽类型,包括:依托沿海港口、内河港口形成与铁路专用线或高等级航道有效衔接的铁水联运型、江海联运型;依托机场货运作业区形成与铁路或高等级公路有效衔接的空铁(高铁)联运型、陆(公路)空联运型;依托铁路货运站形成与高等级公路有效衔接并实现大宗货物及集装箱大规模便捷转运的公铁联运型等。优先选择支持铁水联运型、空铁联运型、江海联运型综合货运枢纽,西部地区视本区域发展实际还可选择支持陆空联运型、公铁联运型综合货运枢纽。对纳入年度支持范围的城市(群),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建议,结合财力情况,采取“奖补结合”方式,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予以支持。奖补资金按照交通运输部核定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安排,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奖补比例分别为40%、50%、60%,实施第一年按每个省内城市(群)5亿元的上限标准予以补助(跨省联合城市群补助总额按7亿元上限控制),用于启动相关工作。后续年度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奖励。总体奖补资金按照每个城市、省内联合申报城市群原则上不超过15亿元、每个跨省联合申报城市群原则上不超过20亿元控制。